2012年9月,中歐雙方共同簽署了《中歐水資源交流平臺2012-2015年工作計劃》(附件2),確定了具體活動的目標、議題、活動形式和參與方,并對交流平臺的管理和工作程序,以及年度行動計劃和年度總結報告的起草、評估和批準等作了相關規(guī)定。交流平臺不提供贈款資金,經(jīng)費由中歐合作伙伴各自落實。
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工作計劃,中歐雙方各自建立了秘書處,中方秘書處設在水利部國際合作與科技司,歐方秘書處目前設在丹麥環(huán)境部自然署。截至2013年1月底,已有21個歐洲國家對參與交流平臺表示興趣,其中部分國家已提出了合作領域及合作建議(附件3)。
為充分利用交流平臺,促進我國水利企業(yè)與歐洲同行之間更好地開展交流活動,推動開展全面、務實和富有成效的合作,服務我水利建設需要,特就在交流平臺下開展合作交流征集有關合作意向。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1、各單位應根據(jù)自身工作需求,科學嚴謹?shù)靥岢雠c歐洲國家開展合作的意向;
2、各單位應對合作意向按照重要性進行排序,每家單位申報的合作領域宜不超過3個,每個領域的具體活動不超過3個;
3、各單位提出的合作活動,應已落實中方經(jīng)費。
我會將匯總整理各單位提出的合作意向,并及時提供給中歐雙方的秘書處,以盡快聯(lián)系推進相關意向。
請?zhí)顚懞献饕庀蚣敖ㄗh回執(zhí)表(附件4),并盡快反饋我會。
聯(lián)系人:陳俊
電?話:010-63202175?
傳?真:010-63202175
郵?箱:slqx@mwr.gov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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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1.中歐關于建立水資源交流平臺的聯(lián)合聲明
2.中歐水資源交流平臺2012-2015年工作計劃
4.合作意向及建議回執(zhí)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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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水利企業(yè)協(xié)會
2013年3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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