標準編制說明要求
編制說明的內容包括:
一、工作簡況,包括任務來源、協(xié)作單位、主要工作過程、團體標準主要起草人及其所做的工作等;
二、確定團體標準主要技術內容(如技術指標、參數(shù)、公式、性能要求、實驗方法、檢驗規(guī)則等)的論據(jù)(包括試驗、統(tǒng)計數(shù)據(jù)),修訂團體標準時,應增加新、舊團體標準水平的對比;
三、主要試驗(驗證)的分析、綜述報告,技術經濟論證,預期的經濟效果;
四、采用國際標準的程度及水平的簡要說明;
五、重大分歧意見的處理經過和依據(jù);
六、貫徹團體標準的要求和措施建議(包括組織措施、技術措施、過渡辦法等內容);
七、其它應予說明的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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